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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棚改安置房办理交房结算!涉张北多小区

发表于2019-12-02
标签:协议书 身份证 交房 商品房买卖合同 安置房 

广大的安置住户:

为保证今年12月底按时交付安置房,让大家及时领取安置房钥匙,早日装修入住新居,根据张北县棚改项目指挥部工作安排,定于2019年12月1日-2019年12月31日,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,为广大安置户办理交房结算手续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办公地点:张北县棚改办公中心(宏昊大酒店西侧)

二、办理内容: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领取不动产税、契税及维修资金票据,结算房屋及地下室相关费用等。

三、受理时间:上午0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

四、注意事项:

1.安置住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二》(原件)、《房屋置换协议书》(原件)、实缴购房款明细表(原件)、选房确认单(原件)等资料。

2.办理业务时,必须由动迁单位工作人员陪同一次性办理,安置户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,由被委托人持公证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前往办理。

3.请广大安置住户接到通知后相互转告,按时前来办理,逾期未办理户,造成不能及时领取安置房钥匙等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。

张北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

2019年11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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