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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打算买房的人要注意了!不想被坑就看

发表于2019-11-12

买房可不是件小事,涉及的金额太大了,多长几个心眼没错,否则钱房两空。所以打算买房的人就要注意以下几点,谨防上当受骗。


一是看清合同中的土地性质。现在很多开发项目的用地虽然是出让用地,但由于是综合或者是商住,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,甚至有些只有40年。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土地性质是否是出让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。因为目前法律只是规定卢住宅到期自动续期,其他非住宅法律一般认为会缴费续期。


二是看清是否有预售许可证。很多地方说要看五证,实际没必要,办理预售许可证必须提交其他四个证,让房地产管理部门替我们把关更稳妥。只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预售许可证真假真假即可。无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的,购买时都有隐患,存有不安全因素。


三是看清房屋用途。现在有些对外销售的房屋虽然和住宅一样,但用途为公寓。关于公寓的界定,不前不是很明确,明确的就是公寓光照时间不需要满足两个小时,另外公寓能否作为学区房,目前教育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答复。一般来说如果住宅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,估计公寓将不能作为学区房。因此为了孩子入学购房的朋友这点特别需要慎重。

四是车库或者楼阁的约定。在合同签订的时候,有时候开发商会答应给业主赠送车库或者阁楼什么的,这些约定一定要写入合同,口头承诺的东西往往因为缺乏证据最后不了了之。另外就是要看是否是车库,一定要看规划,而不是听开发商口头承诺,不一定能停进去车的就是车库,此时要看规划是否有车库,另外就是人防的车位,不能办证,也需要特别注意。

五是面积的约定。这是目前纠纷最多的情况。主要是大家都认为签订合同后,面积差距超过百分之三的,可以不用付费,实际这是错的。在这里如果和开发商有约定,先遵照约定,无约定再按照规定执行。开发商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和购房者进行约定,约定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面积为主,这样的话就直接采用测绘面积了,有效规避了百分之三的法定条件。大家一定要看清楚这点,可以在合同签订的时候直接约定面积,明确约定超过多少不再付费。

七是贷款问题的约定,开发商往往答应帮你贷款,但在合同中开发商又不写清楚无法贷款可以退房,二是约定因为购房人信誉等问题导致不能贷款,让购房人一次性付清房款。这点也要谨慎。可以自己先行查询个人信用或者合同约定清除,因无法贷款可以解除合同。

八是交房的问题。合同约定交房的条件,一定要明确。是经过哪个验收之后,有单体验收,综合验收还是竣工验收备案,还有消防验收等等。

必须明确,因为单体验收后,有可能小区还处于建设状态,小区内的道路,绿化可能未完成,居住不一定方便。因此,要约定清楚。

发表于2019-11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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